为保证体育学院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的秩序,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有效激励机制,建立适应学院发展需要和促进学院教师及专业技术队伍高质量发展的晋升制度,建设一支职业道德高尚、学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及专业技术过硬的教师队伍,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4〕97号)、《重庆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2019 年修订)》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学校人事处、人文学部职称评审工作相关部署,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参照《重庆大学体育学院2023年高级职务评审程序及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学院职称评审领导小组
小组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学院教师申报,组织和监督学院职称评审相关工作,负责解释学院相关工作办法和程序,受理职称评聘过程中的申诉。
二、申报材料形式审核
学院成立职称申报材料形式审核小组,对申报人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按照《重庆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2019 年修订)》及相关文件,对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如审核中存在争议性问题,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同时,申报人所在党支部、学院行政和党委对申报人的业务能力及思想政治进行审查。形式审核结束后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人文学部和校人事处。
三、学术委员会评审
在完成上述程序后,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申报者进行工作汇报,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申报者的汇报情况,结合申报者材料和任现职以来的公共服务以及社会贡献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同时,根据学校下达指标情况进行投票,确定推荐人选及排序。
四、代表作送审
按照《重庆大学申报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代表作送审要求(2024年更新)》及校人事处工作布置要求对推荐人选的代表作进行送审,费用自理。
五、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和公示
学术委员会将评审结果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
六、申诉
申报人若对自己的材料审核及评审推荐结果有异议,请向学院职称评审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材料。
七、确定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
待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按要求向人文学部推荐相关人员参评。
体育学院
2024.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