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重庆大学体育学院!
Current location: 学院首页 > 学生园地 > 学生管理 > Content

重庆大学体育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发布时间:2020/10/30 来源: 点击:

为鼓励体育学院全体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争做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的高级合格人才,根据重庆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意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本学院特点,特制定体育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

成立体育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小组

组长:李永

成员:黄诚胤、尚家敏研究生学生会干部代表2—3名,研究生代表1—2名。

二、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学院全体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年限超过三年、委培、定向、少数名族骨干、留学生不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思想政治品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关心他人;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评选学年学习成绩优秀或科研成果突出;积极参加研究生集体活动以及学院组织的活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参与评选

1)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行政处分的;

2)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注册者;无故不假离校一周以上的;

3)在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中不及格的;

4)一年内无故从不参加研究生各项集体活动2次及以上的;

5)导师学年评价为不合格的;

6)在校学习年限超过三年及以上的。

五、评定等级及计算方式

(一)奖学金等级划分:

等级

学生百分比

金额(元/年)

享受生活费(人/年)

A等

70%

8000

6000元

C等

30%

0

6000元

(二)学业奖学金评定公式:

 名称

年级

计算公式

备注

一年级

M =∑初试成绩×70% +复试成绩×30%

比例按各专业人数计算

二年级

M =∑研一各门课程成绩总和/课程门数 +导师考核加分+学业奖励分+校内公益工作加分+德育积点分

比例按各专业人数计算

三年级

M = ∑研二各门课程成绩总和/课程门数+导师考核加分+学业奖励分+校内公益工作加分+德育积点加分

比例按各专业人数计算

六、加分类别及标准

(一)导师考核加分类,满分为10分,由导师根据学生在评选学年的表现给予评分,评分标准导师自定。

(二)学业奖励加分类

1.会议论文获奖加分明细:

获奖类别

奖励标准(单位:分)

国家级

一等奖

8

第一作者

7

第二作者

6

二等奖

6

第一作者

5

第二作者

4

三等奖

独  

4

第一作者

3

第二作者

2

优秀奖

2

入选

1

省部级

一等奖

6

第一作者

5

第二作者

4

二等奖

独  

4

第一作者

3

第二作者

2

三等奖

独  

2

第一作者

1

第二作者

0.5

优秀奖

0.5

入选

0.3

2.公开发表论文加分明细:

论文公开发表刊物类别

奖励标准(单位:分)

体育类核心

CSSCI、CSSCD(来源期刊)

10

第一作者

9

第二作者

5

中文核心

7

第一作者

6

第二作者

3

一般期刊

第一作者

2

注:论文必须是与体育专业相关的学术性论文,类型认定标准参照社科处最新的刊物目录,一般刊物应为体育类的学术杂志,其它类型刊物不计其中。中文核心刊物含中文核心期刊类、人文核心期刊类和体育类核心期刊类三种;②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仍按学生为第一作者计算,论文必须以重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通讯作者比照第一作者加分;③在同一级别刊物的增刊发表的论文按一般期刊刊物的加分标准处理,发表在一般刊物增刊或者无刊号刊物上的论文不计分;④会议论文获奖和论文的奖励分只能在本学年度计算一次;⑤论文录用通知作为时效依据。

3.运动竞赛获奖加分明细:

竞赛级别

名次类型

奖励标准(单位:分)

国际级

参与者及以上

10

国家级

第一名

8

第二名

7

第三名

6

第四名

5

第五名

4

第六名

3.5

第七名

3

第八名

2.5

参与奖

1

省部级

第一名

3

第二名

2

第三名

1

参与奖

0.5

第一名

2

第二名

1

第三名

0.5

参与奖

0.2

第一名

1

第二名

0.5

第三名

0.2

参与奖

0.1

注:①参加运动竞赛须为代表重庆大学或重庆大学体育学院的;②国际级赛事主办单位要求是国际组织并且运动成绩达到国家级标准;③同一次比赛只取最高一项成绩,包括团体赛和个人赛;④分区赛的加分原则上参照省市级比赛

4.外语水平加分明细:

外语级别

奖励标准(单位:分)

            雅

5分以上

5

60分以上

5

专业八级

4

国家六级

425分以上

3

专业四级

2.5

国家四级

425分以上

2

其他语种

2

注:①外语成绩指所评研究生奖学金的学习阶段,外语级别每一项在研究生期间只能加分一次;②外语加分只计笔试成绩,口语成绩不计入加分项。

5.对外交流类加分细则。通过留学基金委选派或我校研究生院选派出国或出境学习交流的,除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外,额外进行加分鼓励:出国或出境一学年的加6分,一学期的加4分,1个月及以上的加2分,7天及以上的加1分,德育加分中参加集体会议、集体活动按班级平均分加,计算方式为:班级平均分=全班学生获得德育加分总分/全班总人数。

(三)担任学生干部工作类

学院事务性工作

校研究生党团学组织

学生会主席

学生会副主席

学生会委员

党支部委员

班长

班委

助管

其他职务

研究生会分会主席、研究生分团委书记、导师助理、助教。

与学习、运动有关的社团主要成员,须参与该社团3次及以上活动并有证明。

1

1

0.5

0.5

0.5

0.5

0.5

0.5

0.5

0.5

注:①担任职务工作时间按一学年计算,担任职务满一学期按减半计算,不满一学期不能加分;②担任职务工作需主管部门考核评价合格;③研究生院担任职务请让组织开证明并有负责人签字及盖章;④担任学院新闻组成员需每学期发表五篇及以上新闻稿。

(四)获得其他荣誉或资质等级类

1.荣誉称号类: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加3分,省部级荣誉称号加1分,校级荣誉称号加0.5分,院级荣誉称号加0.2分;

2.裁判等级类:国际级裁判加10分,国家级裁判加5,国家一级裁判加3国家二级裁判加1

3.教练员证:国际级教练员证加5国家一级教练员证3国家二级教练员证1,国家三级(初级)教练员证加0.5分;

4. 同一荣誉称号和资质等级的加分在研究生期间只加一次

(五)德育积点加分类

德育积点加分类型

加分标准(单位:分)

集体会议

0.5分/次

集体活动

0.5分/次

集体活动获奖

(含学校和学院,需经学院认证)

参照校院级运动竞赛加分项

     公益活动

参与且有证明

0.5分/人

     其他活动

参与且有证明

0.5分/人

注:①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需进行签到,在获奖的基础上实施减分原则,缺席一次减0.2分,请假一次减0.1分;②集体活动必须是以集体为单位参加,个别人数参加的需经学院认证;③参加公益活动指社会公益活动,获得一定劳酬的不纳入公益活动范围(餐费和路费除外);④公益活动及其他活动最高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⑤其他活动特指独立承担并完成学校或学院关于思政、党务、专业等相关活动的工作,需经体育学院学生工作口认定。

七、评选程序

(一)材料收集。每年7月,收交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等证明资料;

(二)综合评审。每年9月,学院评审小组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定;

(三)公示上报。评选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名单上报学校。

八、附则

(一)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评审小组召开会议讨论决定。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重庆大学体育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修订)》作废,解释权归体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重庆大学体育学院

                                    202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