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一般管理类人员AB角工作制度
为提高我院日常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学院工作程序,明确一般管理类人员岗位责任,强化岗位意识,避免出现管理服务岗位无人值守从而对学院整体工作和窗口形象造成影响,同时有意识地培养锻炼一般管理类人员的业务“多面手”, 提高工作能力水平和执行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AB角工作制是指学院日常的每项主要工作内容都设置两名工作人员,使在工作中能够互为补充、相互协作,避免发生缺位、空岗的工作制度。其中工作人员A(即A角)为业务主办人员,工作人员B(即B角)为协办人员。
二、每项工作内容都要明确A角和B角,当A角因事离开岗位或阶段性事务较繁忙时B角应及时主动接替或协助A角做好相关工作;A角责任人离开工作岗位一天(含)以上的,要主动通知B角接替,并当面做好工作交接。
三、A角责任人在办理日常业务的同时,应将有关政策、规定和流程等情况及时告知B角,B角应熟悉A角工作内容,在A角离岗期间代为行使职责,待A角返岗后主动汇报工作,做好工作交接。
四、A角责任人离开工作岗位未通知B角或未交代或未交代清楚,造成工作缺位并引起不良后果的,由A角承担相应责任。
五、B角责任人在代行A角责任期间,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由B角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