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在重庆大学足球队获得全国大学生足球赛第三名后,我院学生对足球的喜爱更进一层,为了提高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全面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要求,满足我院学生渴望足球赛事,希望借比赛的机会促进新老校区同学的友谊,体育学院团委决定发起和举办重庆大学第一届“迎新杯”足球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为营造重庆大学体育学院积极向上的活动氛围,展现体院学子学子青春活力的精神面貌,通过足球赛活动的开展来培养学生一专多能的体育意识,促进全院师生身心健康,提高综合素质。增强我院学生的凝聚力,加强各年级间的交流,促进我院新生以及全院足球爱好者的团结、友爱、交流、竞争。促进各年级间的友谊.
二、活动对象:
重庆大学体育学院全院在校本科生。
三、活动方式及内容:
1、参赛方式:以校区为单位报名参加,各校区参赛队员共计11~15人,包括领队一名,队长一名。请各队于12月20日(周五)中午13:00到底比赛指定场地。
2、比赛时间:2013年12月20日14点
3、比赛地点:A区团结广场(如遇雨天,赛事组委会会提前通知,比赛顺延。)赛事若有更动,到时请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奖励
1、本次比赛将设冠、亚军各一名,各队均颁发奖杯和证书,进行合影。
2、各队分别评出两名“最佳射手”、两名“最佳球员”和一名“最佳守门员”、,颁发证书和纪念品,拍照留影。
五、比赛具体细则和相关规定
1、所有比赛一律采用专业足球赛的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2、比赛用球标准的5号球,每场比赛应至少备有2个足球,比赛用球由各参赛队自备;
3、参赛队员须身穿自己归属球队的球衣(球衣各队自备)进行比赛(各参赛队员不得穿钉鞋,一经发现取消个人比赛资格),开赛前10分钟各队员要到主裁处报到;
4、比赛开始半小时后,若参赛一方无故缺席,则判处该方弃权(由主裁判及活动组织方负责人签字生效),且该场比赛按0:3记分;
5、比赛结束后,主裁判及双方领队要在比赛记录上签字,检查无误后方可退场。如对比赛有异议,应当当场提出,并由活动组织方做出最后裁定;
6、本次比赛的裁判将由专业老师担任;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代表队要重视本次足球赛活动,全面关注学生的身体素质发展。
2.制定计划,周密安排。各代表队合理安排自行训练时间,保证在不耽误学生正常上课的基础上进行锻炼。
3.为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同学们的安全,各代表队严格按照体检要求,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
联系人: 曾争(13098786003)
兰德群(15111956261)
江坤(15330355538)
重庆大学体育学院团委学生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