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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重庆大学体育学院第一届“迎新杯”足球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18 来源: 点击:

年级

   在重庆大学足球队获得全国大学生足球赛第三名后,我院学生对足球的喜爱更进一层,为了提高我学生的综合素质,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全面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要求满足我院学生渴望足球赛事,希望借比赛的机会促进新老校区同学的友谊,体育学院团委决定发起和举办重庆大学第“迎新杯”足球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为营造重庆大学体育学院积极向上的活动氛围,展现体院学子学子青春活力的精神面貌,通过足球赛活动的开展来培养学生一专多能的体育意识,促进全师生身心健康,提高综合素质。增强我院学生的凝聚力,加强各年级间的交流,促进我院新生以及全院足球爱好者的团结、友爱、交流、竞争。促进各年级间的友谊.

二、活动对象:

重庆大学体育学院在校本科生。

三、活动方式及内容:

1参赛方式:以校区为单位报名参加,各校区参赛队员共计11~15人,包括领队一名,队长一名。请各队于12月20日(周中午13:00到底比赛指定场地

2、比赛时间:2013年12月20日14点

3、比赛地点A区团结广场(如遇雨天,赛事组委会会提前通知,比赛顺延。赛事若有更动,到时请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奖励

1、本次比赛将设冠、亚军各一名,各队均颁发奖杯和证书,进行合影。

2、各队分别评出名“最佳射手”、两名“最佳球员”和一名“最佳守门员”、,颁证书和纪念品,拍照留影。

五、比赛具体细则和相关规定

1、所有比赛一律采用专业足球赛的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2、比赛用球标准的5号球,每场比赛应至少备有2个足球,比赛用球由各参赛队自备;

3、参赛队员须身穿自己归属球队的球衣(球衣各队自备)进行比赛(各参赛队员不得穿钉鞋,一经发现取消个人比赛资格),开赛前10分钟各队员要到主裁处报到;

4、比赛开始半小时后,若参赛一方无故缺席,则判处该方弃权(由主裁判及活动组织方负责人签字生效),且该场比赛按0:3记分;

5、比赛结束后,主裁判及双方领队要在比赛记录上签字,检查无误后方可退场。如对比赛有异议,应当当场提出,并由活动组织方做出最后裁定;

6、本次比赛的裁判将由专业老师担任;

、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代表队要重视本次足球赛活动,全面关注学生的身体素质发展。

2.制定计划,周密安排。各代表队合理安排自行训练时间,保证在不耽误学生正常上课的基础上进行锻炼。

3.为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同学们的安全,各代表队严格按照体检要求,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



联系人: 曾争(13098786003

       兰德群(15111956261)

       江坤(15330355538)

                                                

                                                重庆大学体育学院团委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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