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 赛 规 程
一. 竞赛日期: 2017年6月10日
二. 竞赛地点: A区体育学院游泳池
三. 参赛单位: 校内各学院
四. 竞赛项目:
男子组10项 女子组10项
自由泳:50米 100米 400米
蛙泳: 50米 100米 200米
仰泳: 50米 100米
蝶泳: 50米
4×50米自由泳接力
五. 参赛办法
1.凡我校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均可由所在院系报名参赛。
2.每单位须报领队1人、(学院领导)、可报教练1—2人。
3.每单位每单项限报4人、每人限报3个单项、另可兼报接力,各项接力每单位限报一队。
六. 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订的最新《游泳竞赛规程》。
2.各项目均为一次性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若运动员成绩相同则并列,无下一名次。
3.无故弃权的,取消后续参赛资格(含接力)。
七.名次录取与奖励
1.各单项取前六名给予奖励,并按9、7、6、5、4、3记分。如实际参赛人数不足6人,按实际参赛人数减一录取名次。
2.破市大学生纪录加18分,破校纪录加9分。如同时破两个以上层次纪录,只加最高一级破纪录分。
3.男、女团体各取前六名给予奖励。如遇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积分相同,则依次以破市、校纪录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同,则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八.报名办法:
1.各单位需按规程规定,于2017年5月30日前将报名表发至体育学院(tyxyyb@cqu.edu.cn)。逾期不报者,以弃权处理。请各学院在报名单上注名本单位联系电话。
2.报名单一经上交,不得更改和补报,若报名超过规定项目或人数,则取消后面项目及人员。
九.其它:
1.裁判员由大会委派,参加大会工作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2.本规程解释权属体育运动委员会。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4、订于2017年6月8下午4点在体育学院阶梯教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系会议,并发放本次比赛的秩序册。
重庆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