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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3/02/13 来源: 点击:

第一章  总

依据《重庆大学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条例》,根据体育学院学科专业的特殊性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和生源特色,特制定重庆大学体育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主要目的:

1.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适应社会的需要。

2.充分展示体育学院学生除学习以外的其他才能和适应社会的综合能力,使之成为有用之才。

3.重点体现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团结协作的集体主义精神。

4.为保证综合测评工作公平、公正、有效的开展,更加完善学院的学生管理制度并激励学生。

第二章  综合测评成绩构成

综合测评总分=德育(竞赛加分+文艺活动分+社会工作分+荣誉分)×30%+智育[(各科成绩×各科学分/总学分)]×60%+辅导员评分×10%

第一节  德育测评

德育测评分为竞赛科研类加分、文艺活动分、社会工作分、荣誉类加分等,总分为100分。

1.竞赛科研类加分

名次

类别

1

2

3

4

5

6

7

8

国家级

30

20

16

12

12

8

8

8

市(省部)级

13

11

9

7

7

6

6

6

校级

9

7

5

4

4

4

4

4

院级

7

6

5

4

4

4

4

4

社团级

9

7

5

4

4

4

4

4

注:所有同组别同类别比赛不累加,只算最高分。校外比赛代表重庆大学参赛才可作为加分凭证。体育道德风尚奖只在该项目基础上市级追加3分,校级追加2分,院级追加1分。


优秀结题

良好结题

合格结题

国创

组长30分成员25

组长20分成员15

组长16分成员10

市创

组长13分成员10

组长11分成员8

组长9分成员5

互联网+

组长13分成员10

组长11分成员8

组长9分成员5

挑战杯

组长10分成员8

组长8分成员5

组长5分成员3

SRTP(校级)

组长10分成员8

组长8分成员5

组长5分成员3

(在校级以上发表体育类别学术刊物(会议)论文)

核心期刊

南大核心(C刊)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

北大核心期刊

统计源核心

分值

第一作者:25

第二作者:18

第一作者:20

第二作者:15

第一作者:20

第二作者:15

第一作者:15

第二作者:12


非核心期刊

国家级期刊

省级期刊

校级期刊

分值

第一作者:20

第二作者:15

第一作者:15

第二作者:10

第一作者:8

第二作者:5

注:国家级期刊:即由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期刊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主办的会刊。另外,刊物上明确标有"全国性期刊""核心期刊"字样的刊物也可视为国家级刊物。省级期刊: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部、委办、厅、局主管的期刊以及由各本、专科院校主办的学报()比如清华大学,北京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或者是昆明理工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等自己分类的ABC类期刊。

2.文艺活动分

1)代表学院参加学校及市级以上文艺表演的属于比赛的按照竞赛加分执行。

2)参加学院文艺晚会/迎新晚会表演节目者加5分(一次晚会中参加多个节目不能累计加分)。

3)参加或者为各种比赛和文体活动服务者,每次加2(一次活动不能累计加分)上限40分,负责人追加1分(系团总支、学生会、班上证明为准)。

:①.同一次活动获得多个奖项者仅以最高奖项加分,不得累计加分。②.一次晚会或比赛等活动既参加活动又参加服务者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分为准。③.证明材料:除二课系统活动,其他认老师的签名以及电话或盖章(同学负责人签字必须盖相关社团的章)。

3.社会工作分

1)担任任何组织、社团、社会活动工作人员、服务者、参与者,每次加3分,负责人追加2分(同一活动不累计加分)。

2)体育学院学生会:主席10分;副主席、团副8分、;部长、副部长5分、4分;干事3分。

3)重庆大学学生会:主席12分;副主席10分;部长、副部长8分、7分;主任、副主任6分、5分;干事4分。

4)班委5分。

5)社团:校级社团社长8分;副社长7分;部长4分;副部长3分;干事1分。院级社团社长5分;副社长4分;部长3分;副部长2分;干事1分。

6)志愿服务时长(以校青协志愿信息统计服务小程序为准)

时长\h

1-10

11-20

21-30

31-40

41-50

51-60

61-70

71-80

81-90

100+

分值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①.参加同一组织/社团活动,仅加一次最高分,同一组织不累计加分。②.文件规范、认定时间没到向组织单位申请材料证明:老师的签名以及电话或盖章(同学负责人签字必须有相关社团的盖章)。

7)宣传工作,经新闻小组认定,新闻稿在校级网站发表加3/篇,院级网站发表加1/篇,同一篇只算最高一次。新闻小组成员、班委、学生会成员5篇起评,普通人员1篇起评。

8)代表体育学院学生参加学校活动者加5分,代表学校参加活动者加10分,出国交流者加20分。(出国交流人员需参加答辩竞选推荐出来的名额才予以加分)。

9)证书加分:考取英语六级者加15分,四级加10分;普通话二甲5分,二乙3分;国家一级裁判15分,二级5分,三级3分;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1234级分别3分、5分、8分、10分。(其他证书经评委小组研究酌情加分)。

4.荣誉类加分

类别

个人荣誉称号(分)

集体荣誉(分)

国家级

30

18

市(省部)级

12

9

校级

6

5

院级

4

3

注:①.所有同组别同类别荣誉不累加,只算最高分。其中优异生、青马班均算校级荣誉,加6分。②.同一活动既是参与者又是组织者加分不累加,若额外获得荣誉称号/标兵提名则只在该项目基础上市级追加3分,校级追加2分,院级追加1

第二节  智育测评

1.智育测评分由智育成绩分、智育奖励分和智育扣分组成。

智育成绩=(学业成绩分+智育奖励分—智育扣分)×60%

学业成绩分=各科成绩×各科学分总学分;

学业成绩以教务处网站成绩为准,辅修课不计以此项成绩,考试成绩五级制到百分制的换算标准为:优为95分, 良为85分,中为75分,及格为65分,不及格为50

2.学业成绩分+智育奖励分的总分不超过100分。

 3.挂科一门的综合测评总分扣10分,且不参与综合奖学金评定。

4.考试违纪作弊者,除在德育测评中扣分和受学校、学院其他部门有关处分外,综合测评总分扣30分,不参与综合奖学金的测评。

第三节  辅导员评价

辅导员参与学生综合评价,由辅导员根据每位同学的日常学习生活表现给予评定(最高加分为10)。主要参考:

1.爱党,爱国,诚实守信,知法守法,文明礼貌。最高2分。

2.积极参加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学院集体教育活动和诚实守信等。最高2分。

3.为社会无偿服务,无私奉献如参加三下乡活动,见义勇为、抢险救灾、拾金不昧、事迹突出者;积极参加无偿献血及各种公益性社会活动。最高3分。

4.干部同学选评组织班委对其进行的集体观念、劳动卫生进行的评定成绩进行评分。最高3分。

第四节  补充部分

考勤分:百分制计算(100-总扣分)*10%,考勤分在综合测评总成绩上进行,只减不加,高限10分。

1.旷课一次扣3分。

2.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三次记为旷课一次。

3.集体活动、集中开会无故缺席一次记为扣3分,迟到早退同上第二条扣分。

第三章  实施细则

综合测评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评、选评、班组测评、教师审核的方式进行。评选材料时间段为:春季学期16月,秋季学期712月。

1.每学期开学后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由辅导员组织学生进行综合测评,评定结果张榜公布,根据测评结果按年级专业进行评定奖学金,交辅导员汇总。

2.每位同学书写自我小结,并根据相应内容在表格里实事求是填写各项自测评分,按时提交相关纸质材料至班级测评小组负责人。

3.各班成立综合测评小组,由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及学生代表3名(含女生代表)组成,班长为测评小组负责人,测评小组负责审议测评各项自测分数,如有错漏予以修正。

4.教师审核各项测评结果,组织测评小组汇总成绩无误后,向全体学生公布综合测评结果。测评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数。

5.奖学金以学期为单位,按专业年级根据德智体综合测评结果评定。

6.同一项比赛成绩或同一篇论文多次获奖,记最高加分,使用一次;因一次错误受到两种以上处分的记最高扣分。

7.本办法从20231月开始实行,以前相关文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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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